湖北省武漢有機實業有限公司一環氧氯丙烷罐(約60噸物料)發生閃爆著火事故
中國化學品安全協會高級工程師劉璐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在危化品生產、使用、存儲、運輸、廢棄等環節中,存儲與運輸環節相對獨立,各項安全措施較難落實到位,導致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的幾率較高,加強這兩個環節的安全管理尤其迫切。
一是溫度升高導致體積膨脹,壓力增大。存放危險化學品的儲罐、鋼瓶以及輸送危險化學品的管道內部壓力升高,可能導致物料泄漏。壓力過高同時讓容器存在爆炸的風險。
二是溫度升高加快蒸發速度,可燃氣體濃度增大。溫度越高,易燃液體蒸發越快,液面上蒸氣濃度越大,與空氣形成爆炸性混合氣體的可能性就越大,火災爆炸危險性就越大。
三是溫度升高加速分解,存在自燃風險。受溫度、濕度等環境因素的影響,許多危險化學品受熱后容易分解,同時放出大量的熱。如果通風不良,溫度升高會加劇氧化速度,產生更多的熱量,當物質的溫度達到自燃點時就會自燃起火。如,2,2'-偶氮二異丁腈,受熱時性質不穩定,40℃逐漸分解,103℃至104℃激烈分解,釋放出大量熱和有毒氣體,能引起爆炸。對于此類危化品,應盡量專庫儲存,嚴格控制儲存溫度。
據不完全統計,近30年來,全國發生在7月至9月涉及危化品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多達18起,占涉及危化品重特大事故總數的40%以上。從事故類型來看,發生在道路運輸環節的事故與發生在儲存環節的事故各占22.2%。
隨著化工工藝的日益復雜、產業規模的日益龐大,對相關的儲存裝置、管道等設備提出了更高的管理要求。我們在去各地開展隱患排查時發現,企業在危化品儲存方面存在一些問題,值得警惕。
一是危險化學品儲罐自動控制措施不完善。一些企業未按要求設置儲罐液位、溫度、壓力報警和聯鎖,控制系統歷史數據不能滿足儲存30天的要求。
二是涉及毒性氣體、液化氣體、劇毒液體的一級或者二級重大危險源,未配備獨立的SIS系統(安全儀表系統)。“這類問題普遍存在。檢測儀表、控制閥與DCS系統(分散控制系統)共用,降低了SIS系統可靠性。此外,SIS系統的緊急切斷閥是非故障安全型,在切斷氣源或斷電的情況下,不能起到保護作用。這給企業生產埋下了很大的安全隱患。
三是液化烴球罐注水設施未完好備用。如,注水設施未經正規設計,注水壓力達不到要求,注水點設置錯誤,閥門手動控制,緊急情況下無法實現注水。
四是有加熱或冷卻要求的儲罐,溫度控制措施不足。如,采用蒸汽加熱的儲罐無防止液體超溫措施。
五是常壓儲罐安全設施不足。如,未按照要求設置阻火器、呼吸閥,內浮頂儲罐采用鋁制浮盤,未設置氮封等。
六是低溫儲罐無泄壓設施。如,部分企業對低溫儲罐的超壓風險辨識不到位,無水氟化氫儲罐為全冷凍的常壓罐,但未設置緊急泄壓設施,一旦冷凍系統失效,極易造成氟化氫(沸點19.5℃)罐內壓力升高造成泄漏。
七是多個化學品儲罐尾氣聯通回收系統未經安全論證。部分企業為節省成本,對危化品罐區尾氣回收系統進行后期改造,沒有經過正規設計。不同種類危化品聯通排放,且無阻火設施,存在較大安全隱患。
八是內浮頂儲罐存在正常運行時浮盤落底的風險。部分企業不重視浮盤落底的風險,儲罐低液位報警、聯鎖設定值低于浮盤支撐高度,存在運行中浮盤落底的可能。
九是倉庫儲存不符合規定。危險化學品庫房未經正規設計;危險化學品儲存在臨時棚內或在備品備件庫內存放危險化學品,不滿足儲存條件。
十是重大危險源包保責任流于形式。部分企業危險化學品罐區、倉庫構成了重大危險源,但各級重大危險源包保責任人未履行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