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違法行為典型案例
1.未取得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從事危險化學品經營案
2.未取得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從事危險化學品經營案
3.超許可范圍經營危險化學品案
1.安全設備未定期檢測案
2.使用危險物品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案
3.未設置安全警示標志案
1.未定期進行安全評價案
2.未定期進行安全評價案
?2019年6月14日,寧波市應急管理局檢查寧波金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時,發現該公司使用固體氫氧化鉀、固體順丁烯二酸酐、高純鹽酸、精制98%硫酸等危險化學品生產酒石酸系列產品,但未對本企業的安全生產條件定期進行安全評價,違反了《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第三十二條的規定;固體氫氧化鉀、固體順丁烯二酸酐危險化學品存放在生產車間儲罐區、自搭鋼棚通道等地方,未儲存在符合條件的危險化學品專用倉庫內,違反了《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寧波市應急管理局依法對該公司作出“罰款人民幣15萬元”的行政處罰。
1.持假特種作業證上崗作業案
1.未對有限空間作業人員進行專項培訓案
2.主要負責人未經培訓考核合格案
3.未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案
4.未按照規定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案
1.機械傷害事故案
2.瞞報生產安全事故案
3.淹溺事故案
4.粉塵爆燃事故案
5.坍塌事故案
6.物體打擊事故案
7.高處墜落事故案
1.未按照工程設計圖紙施工案
2.在不具備安全條件的場所儲存燃氣案
1.未取得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許可擅自運輸案
1.危化品包裝不符合國家標準案
?2019年4月17日,德清縣應急管理局檢查德清縣康博消毒化工有限公司時,發現該公司使用的漂粉精(次氯酸鈣)采用編織袋包裝,不符合國家標準,違反了《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十七條的規定。德清縣應急管理局依法對該公司作出“罰款人民幣4.9萬元”的行政處罰。
2.一級動火作業未落實內部審簽手續案
?2019年6月18日,紹興市應急管理局檢查永農生物科學有限公司時,發現該公司101C車間實施一級動火作業未落實內部審簽手續、動火時未對動火點周圍的氨氣管道進行警戒隔離,違反《浙江省安全生產條例》第十八條第一項的規定。紹興市應急管理局依法對該公司作出“罰款人民幣6萬元”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