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不系安全帶高處墜落身亡,安全總監被判刑
2019年8月23日,合肥一在建辦公樓項目發生一起高處墜落事故事故,造成2人死亡。近日,合肥應急管理局公布了事故調查報告。
直接原因
作業人員在拆卸起重機上回轉時,在未用吊索吊住上回轉情況下違規拆除連接螺栓;王海蟒未正確佩戴安全帶,踩上已割斷螺栓的上回轉,失穩墜落是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建議追究刑責名單
1.黃元明,中建安徽分公司項目部安全總監,事發時在現場進行安全監督,未有效制止和糾正作業人員違章作業,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建議由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2.王德產,北京某公司項目安全負責人,未安排專職安全員在施工現場監督,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建議由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