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人該如何履職盡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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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全生產法》于2021年9月1日開始實施,將“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正式納入法律范圍。 新安全生產法對安全部門的職責進行了明確規定: 第二十五條 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以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履行下列職責: (一)組織或者參與擬訂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二)組織或者參與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 (三)組織開展危險源辨識和評估,督促落實本單位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四)組織或者參與本單位應急救援演練; (五)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狀況,及時排查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提出改進安全生產管理的建議; (六)制止和糾正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 (七)督促落實本單位安全生產整改措施。 其中出現最多的關鍵詞為督促落實,而非負責落實!比如第(七)條:督促落實本單位安全生產整改措施。 2.安全部門的責任并沒有被全部免除,法律規定了其責任,該擔責還是要擔責!比如安全部門負責組織開展危險源辨識,協調各部門進行危險源辨識,定期檢查并督促落實整改,這是法定職責。但如果把整改的責任也全部推給安全部門,那么肯定追其他部門的責任。 答案很明顯,法律比你考慮的周全。上面所說的,只改變了之前不健康的安全管理現狀,讓安全部門不再成為背鍋的部門,讓企業的安全管理工作更加科學。失責追責,盡職免責,責任清晰,讓盡心盡力,盡職盡責的安全人,不再有后顧之憂,不再提心吊膽。 安全部門的工作并沒有變得輕松,各項法定職責工作仍舊繁瑣,各種檢查,記錄,會議,培訓...工作仍舊繁重。 ■解讀一:安全部門的到底管什么?“十六字”總結:監督、檢查、督促、指導、教育、培訓、建議、咨詢。 一、監督、檢查,這針對的是我們安全管理人員的日常工作。 對這兩個詞,順序可以反過來分析。對于我們安全管理人員,日常的核心職責和重要工作就是到現場的巡查和檢查,只有對現場情況了解了,才能把握現場情況和存在的問題,否則只是憑想象是做不好安全的。然后對日常工作中的一些高風險作業,以及重要場所的活動,我們要進行必要的巡查和監督,確保規范的流程和防護措施的落實。但近些年來,隨著形式主義的越發嚴重,很多安全管理人員被動的陷于“文山會海”中,竟然沒有時間跑現場,這是極其悲哀和非常嚴重的問題!如果一名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卻連現場巡查的時間和精力都沒有,安全生產又將如何保障呢?我們的安全管理如果連這個問題都解決不了,安全生產便只能是“鏡中花”和“水中月”了!悲哀之極啊!! 二、督促、指導,這針對的是我們對檢查中發現問題的處理。 三、教育、培訓,這是提高從業人員整體安全素質的重要方式。 教育培訓,這是兩個被隨時掛在口頭上的一個詞,但在我看來,他們其實是有不同內涵的。教育,側重的是提高人的安全意識和理念;而培訓,則更側重于員工增加知識和技能提升。而這兩者是從不同的角度來提高人的總體的安全素質。既然有不同的目的,所以在教育和培訓方面便應該有不同的方法。比如,教育的素材應更多的采用事故和案例,讓人有更直觀的感受和更震撼的感觸;而培訓,則可以采用圖文并茂、生動有趣、邏輯性和連貫性更強的方式,效果才會更好。 四、建議、咨詢,這是我們安全管理人員對領導和上司應負的職責。 上述三條基本是針對現場和各個業務部門的,但我們安全管理除了要監督和規范業務之外,還有一個就是必要要取得領導的支持。沒有領導的支持,不光安全工作,什么工作都很難落實下去。所以才有了這句安全生產江湖經典語錄:安全是個老大難,但老大重視了就不難!但客觀來說,天生就對安全重視的老大沒有幾個;那么如何讓老大重視安全,又進而讓老大清楚如何支持安全呢?對此,劉老提出的解決思路就是:安全管理人員要通過建議和咨詢的方式來和老大保持聯系。 首先是建議,主要源自對現行法律法規和現場存在的問題,對企業的安全管理方面提出的新的必要的政策和管理的調整和要求,要及時的給領導一些建議。這既是領導“盡職免責”的法定要求,也是我們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履職的必要義務,而這一義務源自全國人大在對《安全生產法》第22條的解讀:“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在安全事務方面的重要助手”。 除了建議,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對于安全管理工作也有他個人的理解,這種理解涉及到方方面面,如安全和生產關系的協調、安全生產投入的數額、項目工期的調整、業務流程的調整等工作或過程中可能涉及到的安全風險,以及相關工作對安全生產的影響或需求。這些問題,我們都需要及時關注或回應,給與公司領導一個“合法、合規、合理”的解釋和思路,幫助領導作出更有效的決策。■解讀一:誰再把安全責任全部推給安全部門,就追究誰的責任!怎么理解?
1.重點在于全部,以前的狀況是把所有安全責任都推給了安全部門,安全部門就是背鍋的。現在改成誰的責任誰承擔,不合理的責任不能讓安全部門來背鍋。安全生產是一個系統性的工作,需要全員參與管控才行,比如安全生產投入不到位,比如生產過程中強制違章指揮,誰失責追誰責。
■解讀一:如果管生產的必須管安全,安全部門有沒有變輕松,是不是誰都能干?是不是可有可無?安全部門是不是誰都能干?是不是可有可無?安全部門存在的意義是讓企業減少或者避免事故的發生,是用專業知識讓企業的安全工作合規合法化。如果你不懂各種法律標準條款,不懂政府監管部門的各項要求規定,不懂安全管理的理論和方法,不懂危險源辨識與風險管控,不懂應急預案,不懂標準化.....你怎么干安全?專業的人干專業的事,質疑別人的工作和專業性,就等于質疑法律,就等于不尊重所有勞動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