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應急管理部以安全生產行業強制標準印發《安全生產責任保險事故預防技術服務規范》(以下簡稱“《規范》”),此《規范》是由中國企業聯合會、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科招商投資管理集團發展戰略研究院、中國大唐集團有限公司、江泰保險經紀有限公司、應急管理部信息研究院等單位共同起草。該《規范》旨在指導保險機構如何開展事故預防技術服務,并進行制度和程序上的規范,同時,也保證投保單位得到合理合規的服務,達到預防事故的目的。
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簡稱“安責險”,是指保險機構對投保的生產經營單位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有關經濟損失予以賠償,并且為投保的生產經營單位提供事故預防服務的商業保險。

一是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的需要。2016年《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明確要求,加強安全基礎保障能力建設,在八大高危行業領域強制實施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制度,切實發揮保險機構參與風險評估和事故預防功能。二是發揮安責險事故預防功能的需要。安責險的首要功能是事故預防,實現安保互動,有效防范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發生。三是由我國目前保險行業現狀決定的,是提高保險機構事故預防技術服務能力水平的需要。由于我國商業保險發展歷史不長,對于事故預防工作開展得還較少,重承保、輕預防是我國商業保險普遍存在的現象,在商業保險機構中也基本沒有專門從事事故預防的機構。而國外的保險機構從保險經營穩定和社會安全出發,在事后補救的同時,還積極采取事前措施,防止風險的發生,有效降低出險概率。有些保險機構采取鼓勵措施,促使被保險機構預防風險事故的發生,有些則直接參與風險的預防,拿出專門經費資助風險預防的研究,或設立有關機構用以預防風險事故的發生等。《規范》為保險機構提高事故預防技術服務提供了土壤。1、明確了服務的強制性原則,規定保險機構應按照合同約定為投保單位提供服務,不應以任何理由拒絕履行服務義務,且不應向投保單位另行收取費用。同時,要求投保單位主動配合保險機構開展事故預防服務。2、細化了七類服務項目,保險機構應根據投保單位需求,從中選擇確定具體服務內容。規定保險機構每年至少為高危行業領域大中型投保單位提供1次b)或c)服務。四、《規范》對保險公司提出了新的要求:解決不會選和能力不足問題風險事故的發生,在本質上是遵循大數法則,保險公司通過對以往事故的統計并通過精算等方法,制定相應的保險費率,因此保險強項是保費核算和財務計算。目前我國的保險公司在提供事故預防服務和如何選擇專業技術服務機構上普遍能力不足,但是在制度和標準的要求下應該怎么做呢?解決不會選的問題。在國外,保險公司會有安全工程師團隊為保險公司服務,幫助保險公司選擇專業技術服務機構來提供支撐。比如投保的是化工企業,保險公司的技術團隊就要進行分析并幫助選擇化工專業技術服務機構。這個團隊并不是要到企業去評估風險在哪里、隱患在哪里,它的主要作用是幫助保險公司選擇技術力量更強的專業技術服務機構來為保險公司提供支撐。解決能力不足的問題。保險公司在開展事故預防服務的過程中,往往專業性不夠強。比如學化工的不一定懂煤礦,而且保險公司也不可能去養活這么多的專業人才,怎么辦?保險公司不會做,就需要找第三方機構,同時費用從收取的保費中支出。取之于企業,用之于企業,幫助企業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于此同時,保險公司可以用規模效應,建立集中采購平臺,采購優質的事故預防服務,同時降低采購成本。《規范》在某種程度上對中國保險機構的事前預防服務質量提升有積極的推動作用,但是在實際操作過程中難免會出現部分保險公司只注重經濟效益,光收保費不服務或者多收保費少服務的情況,這就違背了安責險制度建立的初衷。保險公司服務能力提升是逐步且系統化的工程,需要整個保險行業改變服務觀念并不斷整合優化資源,《規范》已經在方向上為保險行業提供了領航燈,讓我們拭目以待未來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