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大危險作業監護人職責
監護人應由具有生產、作業實踐經驗的人員擔任,并佩戴明顯標識。監護人的通用職責包括但不限于:
●作業前,檢查作業許可證與作業內容相符并在有效期內,許可證中各項風險防控措施得到落實,作業部位已貼掛標識。
●核查相關作業人員的有效資格證書。
●對作業時使用的腳手架、起重機械、電氣焊(割)用具、手持電動工具等各種工器具的合格標識進行確認。
●檢查作業人員配備和使用的個體防護裝備滿足作業要求。
●對作業人員的行為和現場安全作業條件進行檢查與監督,負責作業現場的安全協調與聯系,確保作業全過程安全風險受控。
●當作業現場出現異常情況時應立即中止作業并采取安全有效應急措施;當作業人員違章時,應及時制止違章,情節嚴重時,應收回作業許可證、中止作業。
●作業期間,監護人不得擅自離開作業現場且不得從事與監護無關的工作。
?動火監護人應持有監護資格證,佩戴明顯標識,應有較強的責任心,具備應急處置能力;基層單位動火監護人應了解動火區域生產過程,熟悉工藝操作和設備狀況。
?檢查與動火點相連接的管線、容器等設備,確保物料切斷和能量隔離有效,作業部位貼掛標識。
?檢查動火點周圍可燃氣體、可燃液體排放和可燃溶劑清洗、噴漆等作業環境風險防控措施的落實情況。
?檢查動火點及周邊環境可燃氣體檢測分析結果,確保作業環境符合要求。
?當發現動火部位與許可證不相符或安全風險防控措施不落實,有權制止動火;當動火出現異常情況時應及時采取措施,有權停止動火;對動火作業人不執行“三不動火”且不聽勸阻時,有權收回許可證,并向上級報告。
?動火過程中,監護人不得擅自離開作業現場且不得從事與監護無關的工作。確需離開時,收回作業人的動火作業許可證,暫停動火作業。
事故案例
某企業施工人員在進行管線碰接作業時,發生一起火災事故。由于帶壓開孔機在開孔作業過程中,中心鉆將蠟油管線下部管壁鉆透,導致“輕柴油”泄漏,施工人員違章在管道泄漏部位進行焊接作業,引起火災,造成3人死亡、1人重傷、3人輕傷。
原因分析:
監護人所處位置不能觀察到作業情況,沒有及時發現管道被鉆透、柴油滲漏等異常情況,也沒有發現并制止作業人員違章行為,現場監護不到位,未起到應有的監護作用。
?應持有監護資格證,佩戴明顯標識,熟悉作業區域的環境和工藝情況,有判斷和處理異常情況的能力,掌握急救知識。
?在作業人員進入受限空間作業前,負責對風險防控措施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發現措施不落實或不完善時,有權中止作業。
?檢查與受限空間相連接的閥門、管線隔離情況,以及受限空間內可燃氣體、有毒氣體檢測分析結果,確保作業環境符合要求。
?應對進出受限空間的人員及其攜帶的工器具種類、數量進行登記,作業完畢后再次清點,防止遺漏在受限空間內;作業過程中,監護人在出入口處保持與作業人員的聯系。當發現異常情況時,應立即制止作業。
?應在受限空間外實行全程監護,作業期間不得離開作業現場或從事與監護無關的工作,嚴禁在無有效防護措施的情況下探入受限空間。
?作業完畢后,基層單位與施工單位現場負責人在許可證完工驗收欄中簽字確認。
?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監護人員應在同一作業水平面實施監護,無法做到時必須進行實時視頻監控。
?應檢查作業人員高空防護裝備,確認無誤后方可允許進行施工作業。
事故案例
某石化公司承包商在煉油二部加氫裂化裝置壓縮機廠房頂部作業時,踩到未固定的彩鋼板上,承包商作業人員孫某在移動臨時電箱過程中,未將安全帶掛鉤掛在生命安全繩上,不慎踩翻彩鋼板,發生高處墜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
原因分析:
現場安全管理缺失。作業部監護人員未到作業面上進行監護,中途離開現場未進行全程監護。
?應熟悉工藝操作和設備狀況,具有判斷和處理異常情況的能力。
?檢查作業許可證與作業內容相符情況,以及各項風險防控措施落實情況。
?對作業點上下游閥門的有效隔離和上鎖掛牌情況進行檢查確認,當發現異常情況時,有權中止作業。
?盲板抽堵作業結束后由生產工藝人員進行檢查確認。
?作業前,監護人員應檢查吊裝指揮人員和吊裝機械操作人員的《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和作業人員證》。
?監護人員應及時制止無關人員或車輛違章穿越警戒區的行為。
在生產裝置區、罐區等危險場所動土時,監護人應與所在區域的生產人員建立聯系,當生產裝置區、罐區等場所排放有害物質前,應通知現場所有人員撤離現場。
在開關上接、拆臨時用電線路時,其上級開關應斷電并上鎖掛牌;接、拆線路作業時,應有監護人在場。
小安提醒: 監護人作為安全守護者, 應嚴格遵守制度要求, 不斷提升自己的監護能力, 及時發現并制止、糾正作業人員的 違章或不當行為,為安全生產保駕護航! 來源:班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