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反違章,全員必看!最新十大致命違章行為公布,條條致命!
案例一:有限空間違章作業
2020年5月30日7時10分許,宿州市靈璧縣靈城鎮發生一起中毒窒息事故。報告指出,事故造成3人死亡。
調查報告指出,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施工工人違反井下作業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在未通風、未檢測、未做好個人防護的情況下,擅自進入具有高濃度有毒氣體的倒虹吸井內作業。由于該倒虹吸井內硫化氫、磷化氫 等有毒氣體濃度超出GBZ2.1-2019 中最高容許濃度,導致施工工人在井下作業時發生中毒后跌落井底水中,不排除井內溺水作為中間死因或直接死因的可能。
案例二:動火作業違章指揮
2020年3月3日11時10分左右,山東臨沂福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福德化工)發生爆炸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重傷,直接經濟損失約260萬元。
2020年3月3日7時55分左右,福德化工車間主任張義明未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填寫動火作業票證并經公司批準,就安排張學智和肖云亮對罐區北側4個儲罐進行加裝銘牌支架焊接作業。11時09分41秒,事故儲罐發生爆炸,致罐體整體飛起數米后落至防火堤東南角,并起火燃燒,事故導致張學智當場死亡,肖云亮重傷。
直接原因:企業復工前將配套的罐區內生產設施恢復正常,管道內殘余的八碳烯與罐內空氣形成爆炸性混合氣體。企業違章指揮,福德化工電焊工張學智入廠時間短,在不熟悉工作環境的情況下,對事故儲罐進行加裝化學品銘牌支架焊接作業時,違章作業,持續焊接導致事故儲罐罐壁局部高溫,引起罐內爆炸性混合氣體發生爆炸,是造成本次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案例三:叉車作業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2019年3月7日,江蘇一公司施工隊長徐某安排無證的工人錢某駕駛叉車違章作業在下坡時,錢某操作失誤叉車車尾撞擊護欄,徐某被叉車碰撞后摔倒送至醫院后,由于傷勢嚴重搶救無效死亡。
叉車是工業搬運車輛,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駕駛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的作業人員,應取得國家統一格式的特種作業人員證書方可從事相應的作業。
案例四:盲目起吊,致4人死亡,副總因違章指揮被判刑
2020年5月13日14時20分左右,濰坊市青州經濟開發區山東通用起重機股份有限公司發生一起物體打擊事故,造成4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約368.80萬元。
該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起重機械作業人員張某新、周某泉未按規定確認起吊載荷質心,起升系掛位置不合適,在未采取任何防止載荷與其他障礙物刮碰措施的情況下盲目起吊,導致其它6根立柱依次傾倒,致使4名涂漆作業人員死亡。
經調查發現,2020年4月下旬,通用起重機公司計劃在鉚焊車間東二跨東北側搭建噴漆房。5月13日上午,通用起重機公司副總經理曹某偉安排臨時從勞務市場雇傭的武某芹、李某花、王某英、張某美4人對搭建廠房所用7根立柱(高16.3m,寬1.47m,厚0.35m,重約2.5t)進行手工涂漆。當日下午,曹某偉安排起重機械遙控操作人員張某新、起重機械司索作業人員周某泉用橋式起重機將已涂完上部漆的西側第一根立柱吊至車間其他空地上刷底面漆。張某新、周某泉將起吊用鋼絲繩拴掛在立柱中間位置筋板(筋板寬0.35m)兩側。14時20分左右,張某新、周某泉站在立柱中部開始起吊作業,當立柱離地面約0.1m時,立柱南端向東偏轉并碰撞相鄰的第2根立柱,致使其向東傾倒,因立柱側立間距小于側立高度,導致其它5根立柱由西向東依次碰倒,將正在進行涂漆作業位于第3、4根立柱間的武某芹,第5、6根立柱間北面的李某花、南面的王某英,第6、7根立柱間的張某美4人壓倒,導致4人死亡。調查還發現,通用起重機公司原安裝崗位人員張某新、周某泉于2019年10月轉崗為鉚焊車間起重機械作業人員,2人均未進行轉崗前安全教育培訓;臨時雇傭人員武某芹、李某花、王某英、張某美未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就由曹某偉直接安排上崗作業。
曹某偉,通用起重機公司副總經理,對生產過程中存在的安全隱患督促指導整改不力,違章指揮未經安全教育培訓的工人上崗作業,對事故的發生負有主要責任。涉嫌構成重大責任事故罪,建議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1.高處作業不系安全帶
違章行為:高處作業不系安全帶,錯誤佩戴安全帶。
重要提醒:高處墜落為第一大殺手!高處作業指凡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的作業。請正確系好安全帶,切莫心存僥幸。
2.吊裝作業過程中不安全站位
違章行為:吊裝作業時站在吊物下方;或靠近起吊設備3米范圍內及其運動趨勢方向,或將身體任何部位探入其中。處于機械設備運轉區域。裝卸車及抬運作業人員時站在工作區域,或視野盲區
重要提醒:不安全站位涉及違章范圍較廣,很多員工沒有意識到自己在違章,因此需要加強教育培訓,強調不安全站位的危險性,劃定作業區域。
3.未斷電、未掛牌隨意進入機械工作區域
違章行為:未關電、未按急停、未掛牌隨意進入機械運轉區域;當你回頭想出來,門都沒有,這等于自殺。可能引起的絞、輾、碰、割戳、切等事故傷害。
重要提醒:機械傷害無處不在,小則造成人身傷害,大則造成傷亡,發生頻率高,是最容易的發生的違章事故。要加強安全教育,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作業。
4.進入有限空間不進行有毒氣體檢測/盲目施救
違章行為:進入有限空間不進行有毒有害氣體檢測,不佩戴防護用品,發生事故盲目施救。
重要提醒:有限空間事故頻發,盲目事故造成事故擴大1.必須嚴格實行作業審批制度,嚴禁擅自進入有限空間作業。
5.作業現場不戴安全帽
違章行為:天熱不戴安全帽;戴安全帽不系帽帶;僥幸心里把安全帽脫下;打擊傷害無處不在,不要心存僥幸,有可能你沒戴安全帽的那一瞬間,事故就發生了!
重要提醒:只要在作業現場,必須佩戴安全帽
6.違章動火
違章行為:未審批,未進行危險性分析,在存在可燃物的區域進行違章動火。
重要提醒:先辨識,再審批,最后進行動火
7.違章進行電氣作業
違章行為:無電工作業證盲目進行電氣作業;藝高人膽大違章進行帶電作業,帶電檢維修;毫無安全意識觸碰帶電設備,違章進入高壓電區域。在帶電作業過程中設備突然停電時,有的工人便認為此時的設備已經無電,因而放棄防止觸電的保護措施。這樣做是十分危險的,如果突然恢復送電,或者設備因短路而部分停電,與設備接觸就會發生觸電事故。
重要提醒:觸電事故頻發,夏季更是高發期,需要特別注意
8.無證/野蠻/違章駕駛叉車
違章行為:無證駕駛叉車;野蠻駕駛叉車;違章駕駛叉車;車速過快;堆物太高;開叉車不系安全帶;超重;視野盲區致死!
重要提醒:持證開車,嚴禁違章
9.危險作業不掛牌警示
違章行為:進行危險作業時不掛牌警示,導致設備運行。
重要提醒:掛牌可以保命
10.違章操作壓力容器
違章行為:野蠻搬運/裝卸/使用氣瓶,違章操作壓力容器
重要提醒: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
個人作業“十不站”
1、嚴禁在運行吊物下、起重吊臂作業半徑下站人
2、嚴禁在設備運行、禁止區域或移動軌跡范圍內站人
3、嚴禁在高處臨邊、孔洞等區域無安全措施前提下站人
4、嚴禁在易發生有毒有害介質泄漏、易燃易爆生產區域內無安全措施與專人陪同前提下站人
5、嚴禁在熱態熔融(噴濺)區域、紅鋼運行(高溫輻射)區域以及電離輻射區域附近站人
6、嚴禁在拆卸閥門、管道、設備結構等情況下,處于壓力、勢能釋放的正面區域站人
7、嚴禁在移動設備或裝置、吊裝件或移動車輛站人
8、嚴禁在無監護的立體交叉作業區域或動火作業區域下方站人
9、嚴禁在高壓電氣柜或變電區域無安全措施前提下站人
10、嚴禁在大型設備拆裝、建筑爆破、環境不明、生產通道等區域未經許可站人
叉車作業“十不鏟”
1、移動及球形物體未固定 牢靠,不鏟
2、鏟齒上升到極限,不鏟
3、物品埋在地上,不鏟
4、物品超重,超寬,不鏟
5、鏟齒上站人,不鏟
6、料箱料架大小不一,不鏟
7、任何帶電物體,不鏟
8、鏟腳沒有到位,不鏟
9、作業人員未離開鏟車5米之外,不鏟
10、鏟車上坐人 (教練車除外),不鏟
電焊氣割“十不干”
1、無特種作業操作證,不焊割。
2、雨天、露天作業無可靠安全措施,不焊割。
3、裝過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的容器,未進行徹底清洗、未進行可燃濃度檢測,不焊割。
4、在容器內工作無12伏低壓照明和通風不良,不焊割。
5、設備內無斷電,設備未卸壓,不焊割。
6、作業區周圍有易燃易爆物品未消除干凈,不焊割。
7、焊體性質不清、火星飛向不明,不焊割。
8、設備安全附件不全或失效,不焊割。
9、鍋爐、容器等設備內無專人監護、無防護措施,不焊割。
10、禁火區內未采取安全措施、未辦理動火手續,不焊割。
起重作業“十不吊”
1、指揮信號不明或亂指揮不吊;
2、超負荷不吊;
3、工件緊固不牢不吊;
4、吊物上面有人不吊;
5、安全裝置不靈不吊;
6、工件埋在地下不吊;
7、光線隱暗看不清不吊;
8、斜拉工件不吊;
9、棱角物件沒有措施不吊;
10、吊物過重不吊。
電氣安全十不準
1、無證電工不準安裝電氣設備。
2、任何人不準玩弄電氣設備和開關。
3、不準使用絕緣損壞的電氣設備。
4、不準利用電熱設備和燈泡取暖。
5、任何人不準啟動掛有警告牌和拔掉熔斷器的電氣設備。
6、不準用水沖洗和揩擦電氣設備
7、熔絲熔斷時不準調換容量不符的熔絲。
8、不準在埋有電纜的地方未辦任何手續打樁動土。
9、有人觸電時應立即切斷電源,在未脫離電源前不準接觸觸電者。
10、雷電時不準接觸避雷器和避雷針
登高作業十不準
1、患有高血壓、心臟病、貧血、癲癇、深度近視眼等疾病不準登高;
2、無人監護不準登高;
3、沒有戴安全帽、系安全帶、不扎緊褲管時不準登高作業;
4、作業現場有六級以上大風及暴雨、大雪、大霧不準登高。
5、腳手架、跳板不牢不準登高
6、梯子無防滑措施、未穿防滑鞋不準登高
7、不準攀爬井架、龍門架、腳手架,不能乘坐非載人的垂直運輸設備登高
8、攜帶笨重物件不準登高
9、高壓線旁無遮攔不準登高
10、光線不足不準登高
施工現場的“十不準”
1、不戴安全帽,不準進現場。
2、酒后和帶小孩不準進現場。
3、井架等垂直運輸不準乘人。
4、不準穿拖鞋、高跟鞋及硬底鞋上班。
5、模板又易腐材料不準作腳手板使用,作業時不準打鬧。
6、電源開關不能一閘多用。未經訓練的職工,不準操作機械。
7、無防護措施不準高空作業。
8、吊裝設備未經檢查(或試吊)不準吊裝,下面不準站人。
9、木工場地和防火禁區不準吸煙。
10、施工現場備種材料應類堆放整齊,做到文明施工。
人身安全“十不準”
1、不準不設好防護就開始作業。
2、不準不戴安全帽、不系安全帶、不設安全網、不穿防護服作業。
3、不準未搭好腳手架、未放穩梯凳就作業。
4、不準攜帶笨重工具和材料登高作業。
5、不準無安全邊坡或固壁支撐開挖基坑、溝槽。
6、不準使用安全裝置不齊備的機械(電氣)設備。
7、不準未取得合格證的人員從事特殊工種作業。
8、不準扒車代步或走道心、枕木頭。
9、不準在鋼軌、枕木或車下坐臥、乘涼、休息、避雨和鉆車。
10、不準不了望就穿越線路,堅持“一站、二看、三通過”,嚴禁搶越股道。
“票在人在、兩點、兩范圍、兩安全、一桿、一高、一空間”
票在人在:無票的不干,工作負責人(專責監護人)不在現場的不干;
兩點:工作任務、危險點不清楚的不干,危險點控制措施未落實的不干;
兩范圍:超出作業范圍未經審批的不干,未在接地保護范圍內的不干;
兩安全:現場安全措施布置不到位、安全工器具不合格的不干;
一桿:桿塔根部、基礎和拉線不牢固的不干;
一高:高處作業防墜落措施不完善的不干;
一空間;有限空間內氣體含量未經檢測或檢測不合格的不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