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鑒定大概需要多少時間下來?
日常工作中,難免發生意外。由于發生工傷事故導致工作人員受傷。如果員工因工受傷,可以享有工傷保險待遇。工傷保險待遇的補償標準以工傷認定的傷殘等級為評定標準。因此發生工傷事故之后,需要及時進行工傷認定。那么工傷鑒定大概需要多少時間下來呢
一、工傷鑒定大約需要多少時間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設 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后,應當從其建立的醫療衛生專家庫中隨機抽取3名或者5名相關專家組成專家組,由專家組提出鑒定意見。設 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根據專家組的鑒定意見作出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必要時,可以委托具備資格的醫療機構協助進行有關的診斷。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鑒定的單位和個人。
申請鑒定的單位或者個人對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的鑒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該鑒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鑒定申請。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的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為最終結論。
自勞動能力鑒定結論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所在單位或者經辦機構認為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可以申請勞動能力復查鑒定。
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依照本條例第二十六條和第二十八條的規定進行再次鑒定和復查鑒定的期限,依照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執行。
二、發生工傷后申請鑒定的時間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和《工傷認定辦法》的規定,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受傷害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三、工傷認定的范圍是什么
根據《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試行辦法》規定,職工由于下列情形負傷、致殘、死亡的,應認定為工傷:
從事本單位日常生產、工作或者本單位負責人臨時指定的工作的。在緊急情況下,雖未經本單位負責人指定,但從事直接關系本單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
經本單位負責人安排或者同意,從事與本單位有關的科學試驗、發明創造和技術改進工作的
在生產工作環境中接觸職業性有害因素造成職業病的
在生產工作的時間和區域內,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傷害的
因履行職責遭致人身傷害的
從事搶險、救災、救人等維護國家、社會和公眾利益的活動的
因公、因戰致殘的軍人復員轉業到企業后舊傷復發的
因公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者其他意外事故造成傷害或者失蹤的,或者因突發性疾病造成死亡或經第一次搶救治療后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
在上、下班的規定時間和必經路線上,發生無本人責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責任的道路交通機動車事故的
工傷鑒定大概需要多少時間下來?針對這一問題,律師365小編在上文已經為大家具體說明。一般情況下,鑒定機構受到申請之后,一般六十天內出具鑒定結果,如果遇到特殊情況,可以延長三十天。員工申請工傷認定時,用人單位有義務積極配合。